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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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劳动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鹤山市劳动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优化干部工作、生活作风,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劳动保障干部队伍。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源头治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此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抓,副局长具体抓,领导组成员分头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在年初,局长与班子其它成员,局党组书记与分管股室层层签订《建环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严明纪律要求,明确相关工作责任。
   二、强化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始终把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教育放在首位。重点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会会和中纪委五中会会精神,加强宗旨观念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加强法制观念教育,坚持依法阳光行政。加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利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理论学习日”等活动,组织干部观看警示影视片,强化全局干部纪律观念,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勉励的学习目的,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与环保重点工作来抓落实,纳入建设目标量化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有关工作开展落实情况。制定《建环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实行监督激励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规范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落实,继续修定完善局内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小事通气,大事商量,不搞家长制,不搞一言堂。定期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坚持收入申报、礼品登记等廉洁自律制度,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评制度,减少工作中的随意性。
   四、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审批程序。以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提高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项目。按照要求,对局现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准确界定行政审批项目,凡是已被取消的审批项目,坚决取消。进一步规范行政收费行为,严格按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必须出具正式票据,坚决杜绝白条收费和搭车收费,谁敢违规就追究谁的纪律责任。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便民化”的要求,规范了相关审批项目的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五、强化服务意识,树立单位形象。继续强化“工作就是服务、服务就要创优”的理念,进一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水平。继续推行“三制”工作制,即工作首问负责制、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严格机关管理。坚持信访部门责任制度,按时完成上级转办的信访案件,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妥善处理好每一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

 

鹤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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