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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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鹤山市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完成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结合市编制部门下达的机构编制方案(鹤编字[2003]52号)和本单位正在实施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设置岗位,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岗位设置
  ㈠机构编制人数
  根据市编制部门下达的机构编制方案(鹤编字[2003]52号),核定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事业编制共30名。其中沙坪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编制10名,其余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事业编制均为2名。
  ㈡岗位类别及岗位名称
  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共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27名、工勤岗位3名。
  ㈢岗位人数及领导职数
  1.单位领导岗位12名(所长11名,副所长1名)。
  2.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共18名,其中:劳动就业管理岗位3名;社会保障管理岗位2名。劳动力调配岗位2名;社会保险岗位2名;职业介绍岗位2名;职业培训岗位2名;劳资纠纷调解岗位2名;工勤人员岗位3名。
  ㈣岗位职责说明
  所长:
  全面统筹好所内各项业务的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年度工作计划、拟定工作目标,制订工作制度,合理安排分配好工作任务,并进行组织实施。定期向上级汇报各项工作情况及进度,全方位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副所长:
  协助所长统筹好所内各项业务的开展,贯彻落实订好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的同时,重点对劳动就业管理各项工作的监控,安排好工作的展开,处理好上级下达的临时性工作、协调好所的内务工作。
劳动就业管理:
  负责辖区范围内统筹管理劳动就业和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力市场,贯彻落实劳动年审制度,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调查掌握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具体情况,组织失业人员参加创业、转岗培训,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对辖区内发生的劳资问题进行调解。对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
  社会保障管理:
  实施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的社会保障各项业务,协调地税所征收社会保险费,定期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退休人员的生存信息,提供有关劳动、社保政策咨询服务。
  劳动力调配:
  宏观管理社会劳动力,规范用工行为,为用人单位办理招用流动人员录用备案手续,督促、指导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职业培训:
  负责辖区内各类人员的就业培训工作,组织失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转岗培训和再就业培训,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职业介绍:
  负责辖区劳动力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和传递,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状况咨询和就业指导,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劳资纠纷调解:
  受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的投诉,对辖区内发生的劳资问题进行调解,组织实施辖区用工单位的劳动年审工作。
  社会保险:
  负责接收和管理转入社区的退休人员及其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的社会保险各项事务,协调地税所征收社会保险费,定期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退休人员的生存信息,提供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相关咨询服务。
  三、岗位聘任
  岗位设置和管理方案批准后,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具体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任。
  四、岗位补充
  ㈠因人事变动等原因造成的空岗,由单位考核聘任工作小组负责,按所空岗位的聘任程序进行补充,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按相应岗位的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聘任。所聘期限从实际补聘时间到本聘期期满。
  ㈡单位岗位因聘用人员退休、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影响工作时,须通过主管部门向人事部门申报人员补充计划。人员补充要根据具体岗位的条件和要求,在单位或本系统内部通过竞聘上岗和轮岗交流的方式调剂解决,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现有人员状况,按照事业单位职员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岗位管理
  根据单位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岗位设置需做调整的,中层以上人员要经单位党委会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其他岗位调整由党委会或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备案。凡经调整的方案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市人事局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鹤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二00六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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