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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转发关于印发〈江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劳社[2007]264号)和《关于印发江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劳社[2007]265号)文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顺利进行,排查、消除我市劳动保障系统的安全隐患,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盲点、黑点,进一步巩固我市劳动保障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成立鹤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施邦云
副组长:阮自培、黎志勇
成员:郭铭强、文健南、郑芍权、钟新松、黄松稳、赖世雄
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局本级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我市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和协调工作。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采取各单位自查、检查领导小组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5月23日至5月31日)。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对本辖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深入检查,针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自查自纠,以办事大厅、招工场所、机房、教学和实习场地、消防设施、体育活动设施、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及通电、用火重点场所,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立即当场整改。
2、主管部门检查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检查领导小组对所辖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按照挂牌督办的原则,限定部门、限定人员、限制时间整改完成。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应立即予以停止隐患的工作。
3、总结汇报阶段(6月6日至6月10日)。各单位在自查自纠、主管部门检查过程中要制作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情况表。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单位在本次检查中的工作部署情况、出动的检查人数、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及整改情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专项整治计划等方面的内容。各单位须于6月10日前将总结报告和隐患整改情况表报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由市劳动保障局综合整理后上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现,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安全发展的高度,提高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好本次检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狠抓落实,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2、认真检查,及时整改。各单位要坚持“从严治标,着力治本”的方针,结合自身实际,对办事大厅、招工场所、机房、教学和实习场地、消防设施、体育活动设施、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点,通电、用火场所等易发事故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要以精益求精的精神,把排查工作做细做实,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针对存在隐患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整改工作要严、细、实,做到隐患不除不撒手,整改不好不罢休,追究不严不放过,务求落实整改。
3、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加以落实,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各部门要以“谁检查,谁负责”为原则,把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人、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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