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登记办事程序
承办单位: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电话:8889920 8804411
一、政策依据:
1、《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2000第10号令);
2、《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
二、办理求职登记服务程序程序:
一、求职者求职之前应先到本市场大厅内填写《求职登记表》,办理求职登记,将本人信息录入系统,发放《求职登记卡》。。
二、求职者可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查询、信息栏等获得岗位信息,并通过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匹配介绍,开具《推荐介绍信》推荐就业,亦可直接与现场招聘企业洽谈实现就业。
三、经本中心推荐介绍后,求职者应及时参加面试,并将应聘通知“回执” 在面试后五日内反馈到本中心,否则视为就业,注销原求职登记信息。对本中心的有效推荐介绍,因求职者本人不原意应聘面试,三次不接受推荐介绍的,注销求职登记信息,并暂缓受理求职登记。
四、求职登记信息有效期限为一年, 若没有适合的空缺岗位,二个月以内职业介绍工作人员引导求职者改变求职意向,鼓励多渠道就业。
五、职业介绍中心的供求信息已与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实行联网,求职人员只需就近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任何一个劳动保障事务所登记一次即实行联网推荐就业,不必重复登记。
三、提供的材料:
1、《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一寸照片两张;
3、个人相关证件:再就业优惠证、退伍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四、承诺时限:即办登记,服务一年。
五、收费标准:所有人员进行免费求职,推荐就业。
下载求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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