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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外国人员就业证流程图


 

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须知

承办单位: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电话:8889920 8804411

一、申办条件:

1、受聘外国人符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条件的;

2、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用人单位有特殊需要,并经在人力资源市场登记招聘,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

3、 受聘外国人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并持有有效的护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二、申办的必备资料:

  • 《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式3份)(请在本局网站下载,表格要打印填写);
  • 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申请报告3份(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聘用理由-注明充分理由:包括生产发展需要、在国内此类技术人才比较缺乏和多次凭请未如理想等、受聘外国人的基本情况,拟聘职位和期限等);
  • 受聘外国人相关岗位的技能证书或受教育情况证明3份;
  • 受聘外国人个人简历3份;
  • 受聘外国人护照复印件3份;
  •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 用人单位登记招聘暂缺适当人选证明3份;
  • 用人单位批准证书复印件3份(外资企业才需提供)
  • 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复印件3份(聘请外籍教师才需提供);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 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各3份。
  • 大一寸彩照5张。
  • 组织代码证复印件3份。

(以上资料统一用A4规格,3、5、6、8、9、10、11、13相关证件带备原件核对)

 

三、申办手续:

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须由企业递交资料给企业所属镇的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由保障所填写好《申请使用外国人就业核查情况记录表》盖章确认后,连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申请资料一齐递交到鹤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加意见,再递江门劳动局就业科,经审核符合来华就业政策规定的,报市公安出入境部门核准后,签发《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四、工作时限:

  鹤山2个工作日、江门15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相关材料如是外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

2、用人单位凭《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经审核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复印件到市外侨局二楼外事管理科(地址:江门市环市三路32号,电话:3503777)申办通知函电。

3、受聘外国人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和通知函电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职业签证。

4、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以上有不明之处可联系:8804411 邓小姐

办证地址:江门市胜利路44号二楼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科

电话:3681998


  
下载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

 


 

申办《外国人就业证》须知

承办单位: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电话:8889920 8804411

一、申办条件:

持职业签证入境且受聘的外国人。

 

二、必备资料:

 

1、受聘外国人护照、护照个人资料页、最新签证页、入境验讫章所在页的复印件各1份;

2、《外国人就业登记表》1份(请在本局网站下载,表格要打印填写),并另附大一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

3、劳动合同1份;

4、受聘外国人体格检查报告(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

5、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三、申办手续:

  用人单位携带齐备上述资料,经审核符合来华就业政策的,签批《外国人就业证》。

 

四、工作时限:江门5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相关材料如是外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章;

  • 受聘外国人持职业签证入境后15日内,由用人单位携带申办必备资料到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科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入境后30天内持《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护照及有关资料到市公安局出入境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手续。

3、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六、外国人就业延期须知

(一)条件:
   《外国人就业证》签发有效期到期,需继续留在中国内地就业的外国人,必须在《外国人就业证》到期日前30天内办理,
  (二)必备资料:
  1、《外国人就业证》正本;
  2、填写《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表》(2份,单位盖章);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4、受聘人有效护照资料如与原递交的资料有变动,需递交新护照个人资料页和最新签证页的复印件各2份;
  5、《劳动合同》2份(原劳动合同已到期的,需提供新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则不须提供)。
  6、《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劳动年审手册》复印件各2份。
  7、大一寸相片2张,需要换证的3张
  (以上资料统一用A4纸规格)
  (三)注意事项
  1、如《外国人就业证》延期页用完或有资料变动,须带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张,以制作新证。
  2、若申请单位存在《外国人就业证》逾期未办理延期或注消的情况,我局将暂停审批该单位其他《外国人就业证》的申请和延期手续。
  (四)工作时限:
     3个工作日。
  (五) 注意事项:
  2008年3月1日起执行。

办证地址:江门市胜利路44号二楼市劳动保障局就业管理科   电话:3681998


下载外国人就业登记
下载外国人就业证延期申请表
下载外国人雇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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