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遗失补办手续
(2008-4-7)
1. 用人单位遗失的,由用人单位出示相关证明(单位盖章),并提供相片到原签发机构申请补发。 2. 个人遗失的,先由签发机构协助查出《手册》编号,再到《江门日报》鹤山办事处(富华路100号,联系电话0750-8961857)刊登遗失声明,最后凭《江门日报》、计生证明、相片到原签发机构申请补发。 3. 补发时在《手册》相片下方注明“遗失补发”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