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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优惠证》年检通知

 

各位已领《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

请于申领《再就业优惠证》后第二年起,每年二月到劳动局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年检。逾期不年检的的,《再就业优惠证》自动失效,不能享受相关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

 

鹤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七年二月

 


相关表格下载:

(暂无)


相关信息:

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的程序


备注:本栏目资料由鹤山劳动局就业管理股提供,如有未详请致电0750-888254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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