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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文电处理、文印、保密、统计、信息、调研、会务组织、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干部管理,安全保卫、绿化、卫生、基建、后勤、物业管理,拟定工作制度,协调各股室业务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协助开展党务、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纪检、监督、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劳动就业管理股

负责拟定劳动就业,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规定、办法、措施和市再就业基金使用方案;统筹管理劳动就业和劳动就业服务事业,开展在职人员档案管理业务;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定、办法,审批职业介绍机构,核发《职业介绍许可证》;指导职业介绍信息网络建设;监督管理市直单位职业介绍机构,纠正违规行为;核准用人单位招用工;负责城镇劳动就业统计、调研;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开发利用规定和中、长期规定;拟定外省劳工管理办法和措施;研究、拟订、实施涉外就业规定和办法,核准境外机构、境内单位涉外用工、就业申请,签发境外人员就业许可证;办理异地职工调入市区、技术工人交流和市区工人流动手续;承办复退伍兵、转业军人家属和其它指令性就业安置工作;办理政策照顾吸收、特殊工种人员农转非有关手续;组织实施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办理市直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工作,拟定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水平增长指导方案;管理工人技术业务培训、就业前培训、上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转业转岗和失业人员培训;审批社会力量职业培训办学;管理技工学校和职能技能培训实体;指导技能鉴定中心开展考核鉴定工作;组织技工学校招生工作;核发证书;管理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指导职业技能开发和劳务输出人员职业培训。


劳动关系股

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拟定规范化劳动合同文本,指导订立、变更、终止、解除、续订、履行劳动合同;指导、规范集体合同的协商、签订;劳动合同鉴证;承担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的劳动争议申诉,立案;组织仲裁庭,调解、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组织全市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开展工作。


劳动监察股

组织、协调、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工作;受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的检举、申诉和控告;依法制止、纠正、处罚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查处本市范围内的重大劳动和社会保险违法案件;处理因劳动纠纷引发的职工集体上访、罢工等突发性事件;贯彻执行劳动年审制度,指导各镇开展调查研究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情况,参与草拟劳动和社会保险规范性文件;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和信访工作;负责勘查、办理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综合管理股

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职工福利的政策、标准并监督检查;负责公费医疗管理及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政策;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划、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和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以及补充保险承办资格认定标准;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费的缴费申办审核;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核发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综合管理社会保险信息网络;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存储划拨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在劳动保障局的组织下,拟定社会保险宣传计划,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承办市政府、劳动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务。内设机构有:综合股、计财股、申报登记股、待遇核发股、医疗保险股。


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组织管理社会劳动力,组织和指导职业培训,开展各类专业技能培训考核发证,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免费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力,劳务输出,职工人事关系挂靠和档案托管工作。内设机构有:职业介绍所、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社会劳动力管理组。


各劳动保障事务所

包括:鹤山市沙坪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鹤山市双合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鹤山市宅梧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鹤山市云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鹤山市址山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鹤山市共和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鹤山市鹤城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鹤山市桃源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鹤山市雅瑶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鹤山市龙口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鹤山市古劳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责辖区范围内具体实施国家、省、市劳动和就业政策及就业服务工作;调查掌握辖区下岗失业人员具体情况,组织失业人员参加创业、转岗培训,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转移;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再就业优惠证》;负责接受和管理转入社区的退休人员及其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辖区内的社会保险各项事务,协调地税所征收社会保险费。负责各项工作的登记统计,定期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定期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退休人员的生存信息;对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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